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映象网讯(河南广电融媒体记者 丁阳光 通讯员 葛清华) 为积极适应最高检新修订的《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》在检察业务工作中的导向作用,进一步增强案件质量意识,4月7日上午,扶沟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会议,对《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》(下称《评价指标》)进行专题学习研究讨论,意在准确把握评价指标背后的价值导向,科学运用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,促进监督办案更加优质高效。会议由党组书记、检察长朱艳华主持,分管院领导、检委会专职委员、各业务部门负责人、全体员额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参加会议。
会上,案管部门负责人魏会霞从《评价指标》修改的重要意义、具体内涵、目标要求、适用情形、理解把握的关键点等方面,逐条进行了领学和解读分析。参会人员对如何正确理解适用《评价指标》、如何将精力向提升监督办案质效上聚焦等方面进行了热烈讨论。
会议提出,要全面深入学习领会《评价指标》,学深悟透其具体涵义,狠抓贯彻落实。全体检察人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,充分认识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意义,准确把握《评价指标》的各项内容和具体涵义,自觉学、主动学、针对学、反复学、深入学,真正把思维理念和具体办案统一到《评价指标》上来,切实发挥好“指挥棒”和“风向标”作用,不断提升工作决策和业务指导的针对性、科学性、有效性,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创优。
会议强调,一要提升思想认识。对照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,加大薄弱项攻坚力度,努力消除空白指标,实现业务工作全面提升;二要规范案卡数据填录。员额检察官要对案卡填录情况履行审核把关职责,通过案卡不定期核查、及时提示等方式加强案卡填录工作,切实提升检察业务质效,确保报表数据准确反映业务工作实际;三要强化对指标评价结果的分析运用。通过指标评价结果掌握本条线核心业务数据,及时了解相关业务条线的薄弱项、下滑项,灵活应用指标找差距、提对策,形成以业务分析促进司法办案、以司法办案支持业务分析的良好局面。
通过学习研讨交流,大家纷纷表示,在以后的工作中要以“全面、全员、全时”和“考实、评准、用好”为导向,及时转变办案理念,把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在个案办理中落细落实,将其融入日常,化作经常,以“个案优”促“全案优”,以“我优”促“全优”,以“条线优”促“整体优”,着力提升检察工作的质效和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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